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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05-0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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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5年5月7日(農歷2025年4月10日),檢察機關依法對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
北京時間2025年5月7日,【提起公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5-05-07上午10:06訊:檢察機關依法對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記者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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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農歷2025年4月10日),檢察機關依法對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
北京時間2025年5月7日,【提起公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5-05-07上午10:06訊:檢察機關依法對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記者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茍仲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茍仲文利用擔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書記,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茍仲文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12-19上午10:10訊: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茍仲文決定逮捕
【決定逮捕】
記者1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茍仲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12-12下午16:00訊: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依法雙開】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茍仲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體育系統的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簽批大額資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搞權色交易;在體育項目建設或收購中不正確履行職責,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隨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茍仲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茍仲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免去職務】
2024年6月6日,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在北京閉幕,經表決,會議通過關于免去茍仲文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的決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05-30下午15:30訊: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茍仲文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紀被查】
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茍仲文簡歷個人資料:
茍仲文,男,漢族,1957年6月生,甘肅鎮原人,197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3月參加工作,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信號、電路與系統專業研究生畢業,工學碩士,在職研究生畢業(電子科技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管理學博士,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茍仲文履歷:
歷任國家機械電子工業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工程師、二室副主任、主任,國家機械電子工業部、電子工業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長,國家機械電子工業部電子工業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長、部科技與質量監督司副司長,國家電子工業部、信息產業部計算機與微電子發展研究中心(中國軟件評測中心)主任兼黨委副書記、書記。
2000年10月,任信息產業部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
2002年03月,任信息產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08年04月起,歷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
2013年07月,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書記、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
2016年04月,任北京市委副書記、市委教工委書記。
2016年05月,任北京市委副書記、市委教工委書記、北京市委黨校校長(兼)、北京行政學院院長(兼)。
2016年10月起,歷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執行主席兼中國奧委會主席。
2022年08月,第十三屆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2023年03月,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茍仲文曾擔任職務:
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共二十大代表。第15屆國際武聯主席(2019年10月至2023年11月),2021年第三屆亞洲青年運動會組委會主席,第十三屆、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綜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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