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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泉州中院:中國農行原副行長樓文龍被判無期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08-25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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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5年8月25日(農歷2025年閏7月3日),受賄8451萬!中國農業銀行原副行長樓文龍一審被判無期。
無期徒刑!農行原副行長樓文龍受賄案一審宣判。
北京時間2025年8月25日,【一審宣判】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025年8月25日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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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農歷2025年閏7月3日),受賄8451萬!中國農業銀行原副行長樓文龍一審被判無期。
無期徒刑!農行原副行長樓文龍受賄案一審宣判。
北京時間2025年8月25日,【一審宣判】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025年8月25日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5年8月25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受賄案,對被告人樓文龍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樓文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樓文龍利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主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監管審批、入股城市商業銀行、融資貸款、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51萬余元。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樓文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于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樓文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樓文龍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
【提起公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2025-03-15下午16:30訊:檢察機關依法對樓文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記者1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樓文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樓文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樓文龍利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主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依法逮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2024-12-13上午10:30訊:檢察機關依法對樓文龍決定逮捕
記者1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樓文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2024-11-20下午16:00訊: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樓文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離職后違規任職;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監管審批、投資入股、融資授信、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樓文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樓文龍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違紀被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2024-05-16下午17:00訊: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樓文龍簡歷個人資料:
樓文龍,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浙江省諸暨市人,畢業于國家級重點中專浙江銀行學校(后改名為: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曾任中國農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樓文龍履歷:
歷任浙江銀行學校團委書記兼學生科長、城金教研室主任,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機關團委書記、副處長、處長,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杭州金融監管辦事處銀行檢查處處長、助理特派員,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中國建設銀行監管組副組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
2005年9月,出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主任。
2009年2月至2012年7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局長、黨委書記,負責北京銀監局黨委和行政事務全面工作。
2012年8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
2012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2012年12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
2017年4月18日,樓文龍因工作變動,辭去農業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及董事會戰略規劃委員會、金融發展委員會委員職務。
(綜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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