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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前夫受賄千萬 副局長心理扭曲也受賄(羅江燕)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05-1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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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5年5月14日(農歷2025年4月17日),因前夫受賄超1000萬被判無期,女局長心理扭曲開始不斷收錢,我覺得自己成了笑話。
落馬副局長出鏡懺悔:我前夫因受賄罪被判無期,我覺得自己成了笑話,開始不斷收錢。
北京時間2025年5月14日,重慶市紀委監委官方微信公眾號2025年5月12日發布反腐案例,內容如下:
忘卻初心求財運的“紅包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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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農歷2025年4月17日),因前夫受賄超1000萬被判無期,女局長心理扭曲開始不斷收錢,我覺得自己成了笑話。
落馬副局長出鏡懺悔:我前夫因受賄罪被判無期,我覺得自己成了笑話,開始不斷收錢。
北京時間2025年5月14日,重慶市紀委監委官方微信公眾號2025年5月12日發布反腐案例,內容如下:
忘卻初心求財運的“紅包局長”——永川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江燕案件警示錄
違紀違法事實
羅江燕,女,漢族,曾任永川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4年3月,羅江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羅江燕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防線失守,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多名下屬送予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要求,違規查詢他人不動產登記信息;公器私用,將礦產開發、國土規劃等權力作為斂財納賄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采礦權手續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24年6月,羅江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24年12月,羅江燕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原聲懺悔
懺悔書節選
我記得第一次收紅包時,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一個飯局上。席間,有人往我衣服口袋里塞了一個信封。我當時心跳加快,整個飯局不知道怎么吃完的,回到家偷偷打開信封,里面裝有1000元現金,這在當時相當于我兩三個月的工資。
2013年,我前夫因受賄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我覺得自己已經成為永川的一個笑話,我想讓自己變得更強大。有了這樣扭曲的心理,我開始不斷收錢,并給自己定了一個“底線”,不像戴兵一樣收“坨坨”錢,只收“小紅包”,自認為收小紅包犯不了多大個錯。我從收小紅包到收“大坨坨”錢,就是一個積小惡變大惡的過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從違規違紀到違法犯罪的過程。
后來,我當上房交所所長、國土房管局副局長后,找我辦事的人多了,恭維的人也多了,漸漸的習以為常,防線也慢慢失守。
在長長的反思和深深的懺悔中,我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錯誤是非常嚴重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希望我慘痛的教訓能警醒世人,切勿重蹈我的覆轍。
教訓之一,思想不可蛻變。黨員領導干部只有把理想信念作為“定海神針”,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才能不越軌、不逾矩,清正為民、廉潔奉公、秉公用權。
教訓之二,學習不可懈怠。走上領導崗位以來,我沒有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重要論述,沒有很好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憲法法律法規,沒有認真改造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沒有很好把握住自己的底線,犯下嚴重錯誤,感到非常后悔。
教訓之三,紀律不可逾越。紀律體現在生活、工作方方面面,我的悲劇人生是從違紀開始的,小不理,害全身,紀律一旦放松,就會“溫水煮青蛙”,慢慢地失控、失常,失去理智,走向徹底犯罪的深淵。
教訓之四,家風不可不正。家風連著黨風,關系著社風民風。家風正,則可興家立業;家風不正,則會殃及子孫、貽害社會。雖然我知道當官和發財是兩條道,不能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但仍私欲作祟,前腐后繼,大肆進行權錢交易。伸手必被捉,最后落到今天的可悲下場。
回顧走過的彎路及原因,我心如刀絞、悔恨不已。我辜負了黨組織多年來對我的教育和培養,辜負了親朋摯友對我的關心和厚愛,辜負了年邁父母對我的諄諄告誡和殷切希望,辜負了從小缺愛的兒子對我的信任和期盼。
(風正巴渝公眾號)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羅江燕落馬時間線:
【違紀被查】
2024年3月,羅江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駐重慶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永川區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6月,羅江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公開通報】
2024年9月12日,重慶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典型問題,其中有永川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江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07年至2024年期間,羅江燕在辦公室先后收受多名下屬送予的禮品禮金,折合共計7.3萬元。羅江燕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判刑】
2024年12月,羅江燕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綜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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